關于公開征集2013年度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資金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辦法》、《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結合《北京市“十二五”時期工藝美術行業發展規劃》和2013年度北京工藝美術行業重點工作,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面向社會征集2013年度北京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資金(以下簡稱“保護發展資金”)項目,具體由我委所屬單位北京工藝美術行業發展促進中心組織落實。現將有關項目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在北京地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從事工藝美術行業設計、生產、服務的單位。
二、申報時間
2013年5月3日至5月23日
三、2013年度保護發展資金支持范圍
根據《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辦法》,保護發展資金主要用于以下范圍:
(一)建立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基地;
(二)征集、收藏、展示優秀工藝美術代表作品;
(三)挖掘、整理傳統工藝美術資料,建立檔案,保護、搶救瀕臨失傳的傳統工藝美術品種和技藝;
(四)支持傳統工藝美術的科學研究和產品開發;
(五)組織工藝美術大師創作優秀作品;
(六)培養傳統工藝美術人才。
同時,結合《北京市“十二五”時期工藝美術行業發展規劃》和2013年度北京工藝美術行業重點工作,2013年度保護發展資金鼓勵利用企業自有資金和社會融資項目,鼓勵基地建設和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鼓勵具有較好市場前景的創意產品、旅游品、工藝禮品的創新開發和產業化,鼓勵銷售平臺和銷售渠道建設,鼓勵工藝美術傳統技藝保護和文化傳承,鼓勵以企業為主體建立人才培養實訓基地及其他人才培養類項目,鼓勵與相關行業跨界融合發展。
四、申報程序
(一)在線申報
1、項目申報單位請于2013年5月3日-5月23日期間,登錄“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資金管理系統”(輸入網址http://210.75.196.222;或登錄北京工藝美術網站www.bjgm.org,點擊“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資金管理系統”進入該系統)在線填報相關內容并提交。具體操作說明請登錄“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資金管理系統”首頁下載學習。
2、自5月24日起,“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資金管理系統”將關閉項目在線填報功能。
3、請各申報單位于5月26日前登錄“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資金管理系統”,查詢申報項目是否通過初審。
(二)材料報送
通過初審的項目,須報送以下紙質材料。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1、項目申報單位關于申報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資金相關材料真實性的聲明(申報單位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資金項目申請書(申報單位法人、項目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單位財務印章);
3、申報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申報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5、上一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財務印章);
6、項目申報單位最近連續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加蓋公章、單位財務印章);
7、申報項目自籌資金來源的說明,并提供出資證明及其他相關財務資料;
8、若申報項目涉及銀行借款,項目申報單位須提供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及銀行出具的《借款憑證》復印件(加蓋雙方有效印鑒、單位財務印章);
9、若申報以獎代補類項目,項目申報單位須提供與申報項目有關的財務支出憑證和相關賬簿(加蓋公章、單位財務印章),并提供與申報項目有關的獲獎證書及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等;
10、其他需補充的材料。
以上紙質材料如無特殊說明均需加蓋公章,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并于2013年5月27日-5月28日期間報送到北京工藝美術行業發展促進中心(地址:朝陽區工體北路6號凱富大廈502室)。
(三)專家評審
項目初評及紙質材料報送完成后,由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組對所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另行通知。
聯系人:李晶、宋雪、姜燁
聯系電話:85235081、85235889、85235669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3年4月27日